有人说,古代人不敢不孝顺父母,因为你不孝顺可能官都当不上,那你不白读书了,考上了秀才又如何?
那年明月写的《明朝那些事》里,明朝的官员,如果父母去世了,他得回老家在父母亲的墓前待二十七个月,这叫丁忧,也叫守孝。当然也有极个别人为了各种目的,采取一个办法,叫做夺情。
夺情从字面看,就像是被动的,有人夺去了你的感情,也就是被夺去了孝敬父母的亲情。在古代谁能这么做?当然是皇上了。
夺情是指事情实在太急,绝对走不开的人,经由皇帝的指示,在万般悲痛中恢复职务,开展工作。由于考虑到在痛苦之中把人强行(一般不会反抗)拉回来,似乎很不人道,所以将其命名为“夺情”。皇帝都说了让你不用回家、继续工作,你说你能不听吗?
即使有这样的祖制,明朝采取夺情的官员多吗?应该是不多。书里写的,明朝时有人夺情,最多也就被人骂两句就完了,也没啥。但到了嘉靖年间,两朝首辅杨廷和,他的父亲去世了,他要回老家守孝。当时是皇帝朱厚照在位,皇帝想让杨廷和夺情,但人家还是直接收拾东西赶回了老家、守孝三年。
说是从此之后,没人敢夺情了,因为人家杨廷和这么大的官都义无反顾地守孝。你一个小官父母过世,你不回去看一眼,还有心继续工作,确实很绝情、很不人道、禽兽不如啊。
这样就坑了就是张居正了,他的父亲去世的时候,当然他并不是没有孝心,都是权利和形势所迫。他是采取计谋,主动想采取夺情的方法的,而那时的万历皇帝也巴不得他继续工作,最终夺情成功。张居正也就顺水推舟,貌似身不由己地从了皇上。
当然,张居正也因此被骂的很惨,后来还被亲信以此为由弹劾,但都被他化解了。这咱就不说了,也不是这篇文章的重点。
对比现在,目前谁的父母去世,会回家守孝三年?这个显然无法实现。首先,现在也没那样的制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规定,职工的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和子女)死亡时,单位应该根据具体情况,批准职工享受一至三天的婚丧假。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,岳父母或者公婆过世,一般也列入可享受丧假的范围。其次,你的工作允许吗?放下工作三年后再回来,早就物是人非了,说不定连公司都不存在了。
再说了,有些人自己还会因为工作原因,无法在父母去世时赶回去,当然都不需要老板夺情。同事也不会因此骂你不孝顺,只会说你太看重工作了,事业心重,但老家的亲戚朋友倒有可能背后说闲话。
还有,现在有些舆论宣传,比如说,哪个官员一心为民,整天奋战在工作一线,连父母去世了也没有回去,想因此说明这是个好官。说实在的,每次我听到这都觉得不舒服,难道这竟也成了好官的标配?
所以仅从这点上来说,我觉得确实古代更重视孝道,制度上有规定,你不遵守,同僚们骂你,百姓们唾弃你,舆论都让你受不了。